北京慧思远贸易有限公司东城区商贸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涌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1MADLC9GH0K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4层42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东市监处罚〔2026〕86号
当事人取得美德乐(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在抖音平台开设“美德乐官方旗舰店”店铺(抖音号:69981790246),作为运营主体销售美德乐品牌吸奶器及其母婴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7月1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直播服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直播间产品销售、讲解。
经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9日16时55分直播带货时,直播间上部显示“医用级别--追奶神器”,主播介绍“3号链接(即丝韵翼电动吸乳器智能版)是医用级别的吸奶器”(“视频证据2”中第07时15分)。
经执法人员向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抖音平台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当事人在2025年5月19日当日的全部直播视频。当事人在当日直播期间,直播间上部持续显示“医用级别--追奶神器”,三位主播口播时频繁描述其销售的吸奶器产品为“医用级别”、“医疗器械”,并使用“三甲联合出品”、“白大褂推荐”等易与医疗行为相混淆的用语。执法人员对视频文件中涉及“医用”文字描述分别记载时间及主要内容,并制作工作记录。当事人对以上全部视频内容及工作记录内容予以确认。
经查,当事人在直播间主要销售四款吸奶器产品,分别是1、丝韵翼舒悦版电动吸乳器,为美德乐(常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产品;2、丝韵翼电动吸乳器智能版,为进口普通产品;3、享韵免手扶双侧电动吸乳器,为进口普通产品;4、致韵吸奶器,为进口普通产品。此外,直播间还售有其他美德乐品牌母婴普通产品。由此,当事人在直播间销售的吸奶器产品均不属于医疗器械,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备案及许可资质。
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称,由美德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心韵吸奶器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因此其在直播间使用“医用级别”描述,但当事人从未在直播间销售上述医疗器械产品,对该主张本局不予认可。综上,当事人作为直播间运营主体及母婴行业从业者,未对直播间宣传用语进行严格审核与把关,在明知直播间所售吸奶器产品不具有医疗器械许可资质情况下,通过文字宣传、主播口述并特指具体产品向消费者进行推介,虚假描述其吸奶器产品具有医用属性,是医疗器械产品,并使用易与医疗行为相混淆的用语,具有主观故意,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另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5日在直播间启用“medela 美德乐官方旗舰店、国家补贴15% 、医用级别 追奶‘神器’”用语,并于2025年5月27日停止使用上述用语并整改。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25年4月5日至5月27日的吸奶器订单总数,以及本局协助调查取得的“吸奶器交易明细”显示,当事人于上述期间在直播间销售的吸奶器产品产生已支付订单共859件,订单支付金额1623168元。
的规定,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4修订)》(公平竞争类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部分序号10编码C33400A010)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