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圣创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耀虎 | 注册资本:14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02MA728G738G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临江镇东风村东风一社7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税稽一罚﹝2026﹞11号
你公司向客户赠送烟酒及购物卡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公司以企业资金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投资者个人消费性支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022年,你公司向客户赠送购物卡20000.00元,未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4000.00元。2.2023年,你公司向客户赠送购物卡30000.00元,未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6000.00元;你公司以企业资金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投资者个人消费性支出26871.00元,未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所得个人所得税5374.20元。3.2024年,你公司向客户赠送烟酒及购物卡216020.00元,未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43204.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二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之规定,你公司2022-2024年共计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8578.20元。
你公司2022-2024年应代扣未代扣个人所得税58578.20元,对你公司处以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9289.10元
29289.10元
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