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成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203141022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天山大道西段4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1
(2025)渝0112民初969号
劳动争议
邓*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1
(2024)渝0112民初42122号
劳动争议
赵**
重庆鑫利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3
2024-12-03
(2024)渝0112民初42122号
劳动争议
赵**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鑫利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3
(2024)渝0112民初14546号
劳动争议
赵**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鑫利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5
2023-06-20
(2023)渝0112民初8532号
劳动争议
王**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6
2023-05-06
(2023)渝0112民初8532号
劳动争议
王**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7
2023-03-28
(2023)苏0214民初1720号
加工合同纠纷
无锡麦格森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8
2022-05-30
(2022)渝0108民初2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无锡科锐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集诚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9
2022-05-12
(2022)渝0108民初2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无锡科锐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集诚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10
2022-05-05
(2022)渝0108民初2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无锡科锐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3-17
(2022)渝0108民初22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无锡科锐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1-03
2024-06-14
(2024)渝0112民初14546号
劳动争议
赵*与重庆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29
2022-02-15
(2021)渝0113民初2876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07-31
2019-04-23
(2018)渝0112民初22679号
健康权纠纷
张**与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872.49元
民事案件
4
2016-12-08
2016-12-08
(2016)渝01民终8346号
不当得利纠纷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韦*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4-04-03
2014-04-03
(2014)渝北法民初字第00886号
劳动合同纠纷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沈**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1)
21081.00元
民事案件
6
2014-02-24
2014-02-24
(2013)渝北法民初字第16885号
劳动合同纠纷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沈**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586.00元
民事案件
7
2014-02-24
2014-02-24
(2013)渝北法民初字第1688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337.00元
民事案件
8
2014-02-24
2014-02-24
(2013)渝北法民初字第16884号
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重庆财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沈**失业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29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两江卫职一片区罚﹝2026﹞2号
该单位于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期间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娄XX、李XX、王XX、钱X、黄X、张XX、苏XX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的行政处罚
55000.00元
重庆市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