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双峰乡万民乐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伟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321MA639BPE3Y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南部县双峰乡正街4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南市监处罚〔2026〕263号
2026年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正在对外销售以下食品:①康师傅藤椒牛肉面(数量:7袋,净含量:103克/袋,生产日期:20250612,保质期至20251211,生产厂家:康师傅(重庆)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03500120055373);②东方树叶(数量:8瓶,净含量:500ml/瓶,生产日期:20250401,保质期:9个月,生产厂家: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0651118100029)。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经局领导审批,立案调查并对以上过期食品进行行政扣押。经调查,2026年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经营的康师傅藤椒牛肉面、东方树叶处于销售状态,上述食品当事人在进货核对完数量、品种等相关信息后未保存了进货票据,不能明确进货时间及数量、供货商。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合账,不能确定销售情況。以上食品截止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前,一直处于对外销售状态,通过询问当事人得知康师傅藤椒牛肉面进货24袋,售价3袋/元;东方树叶进货15瓶,售价5元/瓶。值金额共计24*3+15*5=147元。当事人对其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n经调查,本局认为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综上,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n(一)处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n(二)没收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藤椒牛肉面进货7袋;东方树叶进货8瓶。
1000.00元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