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随县康馨养老服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运龙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21MACPR0G35P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随州市随县洪山镇高尖山村二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市监处罚〔2026〕461号
经查,2026年8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食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在当事人食堂的操作间现场发现:1、22包河北沃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筷子传奇红烧牛肉味面,其包装标注有“面饼配料表:小麦粉、精炼植物油、食用淀粉;生产日期:20251223,保质期:6个月,规格:70克×24包,每包净含量:面饼+配料70克、面饼60克,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13052501450”等内容,该食品原料截至现场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56天;2、26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琪快速复配油条膨松剂,其包装标注有“食品添加剂,配料:碳酸氢钠(26%)、焦磷酸二氢二钠(10%)、双甘油脂肪酸酯(8%),生产日期:2024/05/21,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0克,生产许可证编号:SC20142050300018,产品标准代号:GB1886.245”等内容,该食品添加剂截至现场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270天。 现查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口述称,当事人于2026年1月7日从网上购进了3箱上述“筷子传奇红烧牛肉味面”,购进价格为36.8元/箱(每箱24包),购进后用作食品原料制作成熟食食品提供给养老人员食用;于2024年12月份从网上购进了4包上述“安琪快速复配油条膨松剂”,购进价格为9.84元/包(每包10袋),购进后用作食品添加剂拌在面粉里加工制作成油条提供给养老人员食用。截至案发时,上述筷子传奇红烧牛肉味面共使用了50包,剩余22包待使用,其中超过保质期后使用了2包;上述安琪快速复配油条膨松剂共使用了14袋,剩余26袋待使用,其中超过保质期后于2026年8月14日早餐使用了1次。因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故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口述为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筷子传奇红烧牛肉味面货值金额为33.66元,安琪快速复配油条膨松剂货值金额为25.58元。因当事人未建立上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且当事人食堂向养老人员提供用餐服务未单独收取费用,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筷子传奇红烧牛肉味面”22包、“安琪快速复配油条膨松剂”26袋; 2、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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