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好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俊康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2710556011U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德令哈市莲湖路河西菜市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1-06
(2019)青2802民初1328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案由铁兰芳,铁**
吴**,海西州好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
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2
2020-01-06
(2019)青2802民初1328号
健康权纠纷
铁**
海西州好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吴**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02
2020-06-02
(2020)青0105民初18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茶卡盐业有限公司与海西州好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都兰分公司、海西州好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德市监处罚〔2026〕14号
经查,发现海西州好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廊宇威化饼干(巧克力味)、廊宇威化饼干(香橙味)同款产品不同口味使用同一商品条码,超市购进该产品时索取了供货商的经营资质、生产厂商的经营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但未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销售的散称泡泡糖,单价:31.6元/kg,净含量:0.344kg,实际收费:10.9 元,应收费31.6x0.344=10.8704元;销售的烟熏豆干,单价:16元/kg,净含量:0.286kg,实际收费:4.60 元,应收费16x0.286=4.576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涉嫌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在明码标价外收取未列明费用的行为。
(一)当事人“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二)当事人“在加价之外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0.0436元;
2.罚款 500 元。
500.00元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