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李想男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晓刚 | 注册资本:0.0006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26MA1AUEYW8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桦川县隆凯商贸有限公司二楼D区2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川市监处罚〔2026〕17号
2026年6月4日,我局接到消费者现场举报和12315平台举报,举报人反映在桦川县李想男装店处花费80元购买的始祖鸟外套是假货,举报商家知假卖假行为。2026年6月11日执法人员对桦川县李想男装店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在经营场所展架上发现其上衣左胸口位置印有与第11662143号和第11662146号“始祖鸟”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服装在售,现场清点共10件上衣外套,具体情况如下:
1.带帽夹克外套3件,尺码范围2XL-4XL;
2.针织毛衫1件,尺码范围2XL;
3.无帽夹克外套3件,尺码范围2XL-3XL;
4.防晒外套3件,尺码范围均为4XL。
经查,桦川县李想男装店经营者通过微信在哈尔滨市道外区金蟾商厦金蟾地下71号联系购进的上述衣服,共购进12件,进价均价为每件60元,售价为每件80元,目前已售出2件,售出的两件分别为现金交易与微信支付交易,货值金额为960元,违法所得240元,当事人微信有支付收款记录,当事人并未取得“始祖鸟”品牌方的商标使用授权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侵权衣物10件;
2.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