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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石油益客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伟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6MA2J0KPW3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68号武术馆大楼7层703-704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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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湖应急罚决〔2026〕第000039号
2026年7月9日,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举报投诉对浙江中石油益客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检查,2025年6月26日,当事人作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浙杭安经字[2025]10000227)向未持有苯乙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济南财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苯乙烯(合同数量3100吨苯乙烯,实际交易数量3032.54吨苯乙烯),上述行为违反了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许可证件被吊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第三条:“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后,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程序问题适用新法,三类例外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适用新法更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根据行政行为性质应当适用新法实体规定的。”的规定,2026年5月1日以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管辖。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发生于2025年6月26日,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施行之前,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的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应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20000.00元
杭州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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