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益农节水滴灌带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华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3MA0PN9FK9X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达日盖嘎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前市监处罚〔2026〕150号
当事人共生产了该批次不合格单翼迷宫式滴灌带80卷,每卷的成本价是100元,每卷的销售价格是105元,每卷获利5元,截止2026年5月25日,80卷单翼迷宫式滴灌带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本案货值金额8400元,违法所得4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不合格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罚。
14700.0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