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葛坡永有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永有 | 注册资本: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123MA5L4YADX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楼村村委(村部楼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富市监处罚〔2026〕44号
经查实,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位于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楼村村委(村部楼对面)的经营场所经营烟草制品。当事人声称其经营的卷烟是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门店购进的,无固定采购门店。2026年6月2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富川葛坡永有商店经营场所当场查获3个品种1.6条卷烟,具体如下:真龙(起源)0.5条、真龙(海韵)0.9条、玉溪(软)0.2条。当事人未建立进销台帐,也未能提供进销凭证或记录,故当事人的销售卷烟的数量无法查实,违法所得无法认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物品核价表》,办案人员认定当事人的涉案违法经营总金额为621元。
责令当事人停止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上缴国库。
200.00元
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2
富烟处〔2024〕第43号
2024 年 11 月 27 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对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楼村村委(村部楼对面)邓永有经营的“富川葛坡永有商店”进行检查,并在该经营场所中查获:真龙(软娇子)0.4 条、真龙(祥云)0.2 条、贵烟(新贵)0.2 条,共计 3 个品种 0.8 条卷烟。案值76.00元整。
处以罚款45.60元
45.60元
广西富川县烟草专卖局
2025-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