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禾果农业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6MADX5LB481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威戎镇新胜村柴坡组1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市监罚〔2026〕8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9日以60元/袋的价格从金昌奔马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了“奔马”牌生物有机肥(外包装标识明示:有效活菌数≥5.0亿/克,规格型号40kg、有机质≥40%、剂型:颗粒。生产厂家:金昌奔马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7吨(175袋),共支付货款10500元,截止2026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以95元/袋的价格将该批次生物有机肥已销售了170袋。剩余5袋,现场予以扣押。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将该批生物有机肥销售给不特定群体,无法召回已销售的“奔马”牌生物有机肥、不符合产品包装明示质量要求的生物有机肥。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奔马”牌生物有机肥水分,%33.2,技术要求≤30.0,水分不符合NY 884-2012标准要求。当事人以60元/袋的价格共购进该批次“奔马”牌生物有机肥7吨(175袋),以95元/袋的价格销售了175袋。剩余5袋,现场予以扣押。货值金额16625元,违法所得5950元。
综上,经抽检不符合产品包装明示质量要求的“奔马”牌生物有机肥,货值金额共计16625元,违法所得5950元。
对静宁县禾果农业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16625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95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2575元,大写贰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16625.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