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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萃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陶宏迅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MAE8C0PT1R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灵溪路53号1号楼5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6〕377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08年1月10日,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2025年12月份,当事人为拓展销售渠道,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开始直播卖货。当事人于2025年9月16日与苏州森源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代理运营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苏州森源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当事人天猫、京东、抖音平台的品牌线上推广,基础服务费为66000元,每月直播时长为120小时,超出时长按250元/小时计算,另当事人需向苏州森源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销售额5%的佣金。2026年1月14日,抖音用户“寄个春天给你”在直播间中提问“这个可以治疗便秘吗?可以促进消化吗?”,主播回复“可以的,抗性糊精和低聚果糖可以使肚肚动起来”。实际产品为普通产品,并无治疗便秘的功效。抖音用户“寄个春天给你”在直播间中提问“这比那个沙棘汁有营养吗?有什么营养?”主播回复的“该产品内VC含量是苹果的200多倍,产品含有VE、花青素”没有事实依据。主播回答该问题时,直播间人数为2人。抖音后台检测到相关问题,封停了直播间。当事人对内部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话术培训。经查询后台,该产品当日仅销售1单。因苏州森源电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当事人多平台的线上推广,故本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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