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巴吾尔江医疗废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巴吾尔江·库拉力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26MA788YH36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昭苏健康街17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昭市监处罚〔2026〕85号
昭苏县巴吾尔江医疗废物运输有限公司2023年以来连续两(2023、2024)年未申报年报且连续两年税务未进行申报,2025年12月1日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期未经营企业(僵尸企业)进行清理时发现,昭苏县巴吾尔江医疗废物运输有限公司长期未经营。2026年1月9日,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布年报催报提示性公告,当事人未补报整改。
当事人自2023年5月以来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且无正当理由停业超过六个月以上。通过对当事人注册地址进行走访及相关调查,当事人长期未经营行为属实。
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长期未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应当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