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草原东方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振峰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25X03505194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五区宝力根街乌镇东环路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7-26
2019-06-26
(2019)内25民终752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吴**与张**、孙成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市监处罚﹝2026﹞6号
经查,2025年10月4日,当事人与东乌珠穆沁旗蒙博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博肉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当事人为蒙博肉业生产牛肉制品,数量1.25吨,出厂价每吨5.6万元,合同总货值7万元;标签由蒙博肉业提供,当事人负责生产并贴附标签。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实际生产“蒙甄鲜”系列牛肉制品共计1.7吨,并全部销售给蒙博肉业。生产过程中,当事人将蒙博肉业提供的标签贴附于产品包装上。标签内容显示:授权商(委托方)为蒙博肉业,生产商为当事人。标签左下方标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红标),红标下方标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2525701372114X。经查,该代码持有人为东乌珠穆沁旗草原泰羊肉业有限公司,既非委托方代码,也非当事人代码,系完全无关的第三方企业代码。2026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蒙博肉业的销售门店及库房内,现场查实带有上述红标的“蒙甄鲜”系列牛肉制品共计1.584吨(1584公斤)。该1.584吨系当事人已销售给蒙博肉业尚未售出的库存产品,其余0.116吨已由蒙博肉业对外销售完毕。根据现场查实的证据,仅能确定上述1.584吨产品带有违法标签,超出部分因无法确认是否同样带有违法标签,故不纳入本案货值计算范围。按照合同约定的出厂价每吨5.6万元计算,本案货值金额认定为8.8704万元。当事人向蒙博肉业销售涉案产品共计1.7吨,出厂价每吨5.6万元,实际收取销售款项9.52万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成本核算表,2025年度牛肉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为56.09元/公斤,以此推算涉案1.7吨产品的生产成本约为9.5353万元,与销售收入9.52万元基本持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认定本案违法所得为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0000.00元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