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马鞍山市雨山区匠之心水果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尹翔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504MA8Q6HJJ0D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安民街道钟山路667-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马市监处罚〔2026〕400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水果等生鲜产品的零售工作。2026年4月8日,当事人销售的龙眼经抽样检测,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计量单位g/kg)的实测值为0.124,标准指标为≤0.05,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2日,当事人从南京众彩批发市场购入被抽检批次的龙眼,共购进龙眼20公斤,采购价格为15元/公斤。其中3公斤被抽样检测,剩余17公斤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单价为20元/公斤。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查验制度、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单据、涉案批次龙眼的检测合格报告,没有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经计算,龙眼货值金额400元,违法所得100元。执法人员2026年6月22日在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行政处罚情况记录,当事人2025年1月21日因未履行进货查验及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受到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72.4元;3.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马市监处罚〔2025〕154号。
1;罚款柒佰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
70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2
马市监处罚〔2025〕15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4日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爆桔、赣南脐橙,经抽样检验,氯唑磷项目均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1mg/kg,爆桔实测值0.025mg/kg,赣南脐橙实测值0.074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4年11月3日、11月2日从安民市场46号洋子精品购进爆桔9kg、进价16元/kg、售价25.6元/kg;赣南脐橙10kg、进价9元/kg、售价17.6元/kg,全部售完。本案货值金额406.4元,违法所得172.4元。当事人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抽检批次爆桔、赣南脐橙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警告; 2;罚款伍佰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贰元肆角。
50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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