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鎏金岁月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1MA28C06R2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滨河路666号时代广场D400T-D400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南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235号
当事人湖州鎏金岁月酒店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浙江省湖州市滨河路实施了除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申报消防验收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7-30
2
湖南太湖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11号
2025年04月16日,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州鎏金岁月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湖州鎏金岁月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湖州鎏金岁月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处罚
30000.00元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