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远征 | 注册资本:11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4077809668X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庆安南路西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8
(2025)豫0184民初13166号
劳动争议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赵*
新郑市人民法院
2
2024-12-04
(2024)豫0184民初14948号
劳动争议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赵*
新郑市人民法院
3
2021-05-25
(2020)京73行初14499号
其他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4
2019-09-02
(2019)黔01民终4724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8-12
(2019)皖0803民初1950号
劳动争议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汪*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6
2019-06-05
(2019)苏0115民初66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李**
北京市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分公司,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7
2019-05-08
(2019)黔0111民初2202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钟**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13
2021-12-02
(2021)京73行初15892号
行政案由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21-09-30
2021-09-10
(2021)川0116民初841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尹**、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15
2021-07-16
(2021)豫0184民初931号
劳动争议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与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2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7-30
2021-07-27
(2021)黑0604执28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栾**与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1050.00元
执行案件
5
2021-07-28
2021-04-19
(2021)豫0184民初931号
劳动争议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与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6-29
2021-06-21
(2020)豫0184民初10364号
劳动争议
董*与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47537.77元
民事案件
7
2021-06-17
2021-05-28
(2021)川0116民初5245号
产品责任纠纷
尹**与双流区联合一百圣菲超市、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6-09
2021-05-31
(2021)京行终1998号
其他行政行为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9
2021-06-07
2020-11-20
(2020)京73行初11220号
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
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10
2021-03-28
2020-12-09
(2020)京73行初9935号
专利行政管理(专利)
漯河市卫龙商贸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4〕132号
(一)当事人生产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事实。经查,2024年1月1日,当事人生产“佳龙”牌老式细面筋(调味面制品)53件,规格为每件5千克(散装称重),成本每件88元,用款4664元。2024年1月3日,当事人以每件98元的价格全部售出,得5194元,扣除成本当事人获利530元。2024年5月19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南安市洪梅镇吴处优便利店销售的上述批次的“佳龙”牌老式细面筋(调味面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委托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检验,2024年6月5日出具《检验报告》(No:CTT2405090301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Q/ZZJL 0001S-2020《调味面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0.25g/100g,实测值0.42g/100g)。当事人申请复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经检验2024年6月27日出具《检验报告》(编号:(2024)MJHY-B50129F),复检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不符合Q/ZZJL 0001S-2023要求(标准指标≤0.25g/100g,实测值0.28g/100g)。经查,2024年4月22日,当事人生产“佳龙”牌老式大面筋(调味面制品)55件,规格为每件100包×72g,成本每件96元,用款5280元。2024年4月25日,当事人以每件106元的价格全部售出,得5830元,扣除成本当事人获利550元。2024年6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兴县新嘉园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上述批次的“佳龙”牌老式大面筋(调味面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委托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检验,2024年7月4日出具《检验报告》(No:SP202406025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ZZJL 0001S-2023《调味面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12日作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作出不予认可的结论。另查明,当事人因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的“素牛筋”调味面制品,2020年12月28日被本局行政处罚。(二)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事实。经查,2024年4月27日,当事人使用同一批原料生产,使用不同的包装袋包装,生产散装称重的“佳龙”牌魔芋脆片(香辣味)(调味面制品)36件,规格为1×2.5KG×2中包,成本每件74元,用款2664元;生产净含量22克的“佳龙”牌魔芋脆片(香辣味)(调味面制品)10件,规格为1×8中包×30袋,成本每件94元,用款940元。2024年4月29日,当事人以每件80元的价格将上述36件散装称重的“佳龙”牌魔芋脆片(香辣味)(调味面制品)全部售出,得款2880元;以每件100元的价格将上述10件净含量22克的“佳龙”牌魔芋脆片(香辣味)(调味面制品)全部售出,得款1000元。2024年5月13日,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分宜县江钢食品府前南路店销售的上述批次的散装称重的“佳龙”牌魔芋脆片(香辣味)(调味面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委托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检验,2024年6月13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S2405030300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实测值为0.101/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2024年6月14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后,向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受委托复检,2024年7月11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T24-350210040),复检结论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的规定(实测值为0.0870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2024年5月26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好又多生活超市销售的上述批次的散装称重的“佳龙”牌魔芋脆片(香辣味)(调味面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经检验,2024年6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食专2024-05-554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实测值为0.146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2024年6月25日收到《食
合并处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4960元;
二、罚款22664元。
22664.00元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