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镇赉镇晋圆烧烤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继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21MAECUJKT3Q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镇赉县红玺园小区9号楼03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5〕261号
2025年9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镇赉县镇赉镇丽杰烧烤店经营者刘迎杰进行了询问,通过询问得知,刘迎杰作为食品经营者,在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情况下,对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行为仍未整改。同时刘迎杰承认了自己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事实。
2025年9月11日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安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刘迎杰作为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过程中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予以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025年9月25日,当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安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未进行整改,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属于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因镇赉县镇赉镇丽杰烧烤店责令改正期限已满但整改未完成,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节“适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237“一般”中“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整改未完成,但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处0.5万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建议责令镇赉县镇赉镇丽杰烧烤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5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