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甲山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501MA0NDAGE28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科尔沁街南、疏广公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2
(2021)内2501民初4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海*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2
2021-12-22
买卖合同纠纷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海*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3
2021-12-07
(2021)内2501民初4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海*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4
2021-12-07
买卖合同纠纷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海*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5
2021-10-26
(2021)内2501民初4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海*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6
2021-10-26
买卖合同纠纷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海*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7
2019-06-24
(2019)内2501民初438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二连浩特市海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二连市)应急罚﹝2026﹞11号
经群众举报,现场调阅监控视频发现:2026年7月11日14点59分许,加油员在加油机旁放置可燃物,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6.1条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决定书》《调查询问笔录》《整改复查意见书》视频资料一份、照片8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8号)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39项,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裁量阶次A档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你(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本机关的相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且上述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至案发时止该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有从轻情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裁量细则,第39项,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裁量阶次A档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2026-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