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众康中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广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05PRXT98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营口道贵都大厦3号楼底商唐山道-6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8
劳动争议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3-05-17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天津和平津萃中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1
2021-02-24
(2021)津0101民初1143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天津和平津萃中医院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津萃中医医院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817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持有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备案
的广告成品内容为“天津和平众康中医医院,中医科/内科/
外科/口腔科/肿瘤科/儿科,电话:18812734731,地址:天
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营口道贵都大厦3号楼底商唐山道 - 6 2。,,
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了名为“天津众康中医院”
的网店。当事人发布了名为“【中医刮痧】全息刮痧疗法”
的链接,在图文详情中还标有“驱邪排毒”, “改善脏腑功
能”, “强化神经功能”等宣传语。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
超出了当事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备案的广告成品内容,
没有经过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上述广告是由当事人
的员工撰写、制作并发布的,当事人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