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抚州恒泰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凤辉注册资本:2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0MA38LFT34H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6﹞120号
经查,2025年10月30日江西省检验检测认定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对抚州恒泰密胺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密胺餐具(碗)”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规格型号:W2047-3.5/生产日期/批号:2025/8/28)该样品的耐污染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GB/T410010-2021《密胺塑料餐饮具》中4.2耐污染性要求”无明显污染”。经检测,该样品耐污染性项目检测结果为”盛装面(打磨面除外)有明显污染”,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6年4月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检测报告》(赣质检:X25J070545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编号:X25J0705452)、产品质量改进建议书(编号:ZLGJ-X25J0705452),直接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抽样结论没有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 抚州恒泰密胺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生产了一批W2047-3.5规格型号的“密胺餐具(碗)”1000只,2025年11月,生产W2047-3.5规格型号的“密胺餐具(碗)30个,成本价1.9元/只,销售价2.2元/只;销售了1000只;江西省检验检测认定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抽样数量30只,备样数量10只,被抽检了30个备样的10只“密胺餐具(碗)”,于2026年4月8日在我局执法人员陪同下当场销毁。该批次涉案“密胺餐具(碗)”于已全部售出,货值共计2266元,利润为243元。 2026年4月16日抚州恒泰密胺制品有限公司主动召回该涉案批次W2047-3.5规格型号的“密胺餐具(碗)”,并发布了召回公告。对方已全部使用完该涉案批次“密胺餐具(碗)”,此批产品我司未发现以上检测的问题耐污染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GB/T410010-2021《密胺塑料餐饮具》中4.2耐污染性要求”无明显污染”,主动申明不需召回;故无法追回。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3元; 2、罚款人民币2832.5元
2832.50元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