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柳哥卤肉卷饼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凤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7MA1BPCJF1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大庆高新区纬二路214号新玛特店一层超市生鲜卖区F1X5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6〕570号
2026年5月29日,大庆高新区柳哥卤肉卷饼店经营蔬菜面条1盒,配料表标示菠菜汁,涉案食品实际添加南瓜汁。蔬菜面条的售价均为16元/千克,该面条销售金额为7.3元,利润为10%。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行为,货值金额7.3元,违法所得0.73元。
另举报人举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蔬菜面条配料仅笼统标注面粉,无法真实、准确反映产品真实属性、误导消费者,面粉为等效名称,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导。举报人举报上述蔬菜面条标签标注的生产商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纬二路214号)与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地址(大庆高新区纬二路214号新玛特店一层超市生鲜卖区F1X56号)不一致,违反《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GB 7718-2011第4.1.6条,标签信息虚假、不真实。举报人举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相关规定,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食品不是预包装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0.73元;2、罚款1000元。合计罚没款1000.73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