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丽肤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挺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AK6JYQ7T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曹司街道四方河路39号恒森时代居住小区6号楼1层1-2号、2层1号[中曹司办事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7
(2022)黔0102民初5920号
劳动争议
曾*
贵阳丽肤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6〕08005号
经查,1.贵阳丽肤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在其收费记录中,列有项目名称:材料费;数量:1;单位:次;金额:200元,其中未列明具体使用材料和价格。2.举报人举报内容涉及的“微粒子祛疤”,贵阳丽肤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收费4960元,2023年8月13日收费9920元,共计3次,单次收费4960元/次,均已单独列出,无证据证明“微粒子祛疤”与材料费是同一收费项目。3.贵阳丽肤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并未开展过贷款业务,我局于2026年7月1日联系举报人补充提供虚假宣传相关材料,举报人于2026年7月20日提供了《贷款合同》,贷款人为四川锦城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未补充提供虚假宣传相关证据。综上,贵阳丽肤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材料费未具体使用材料和价格,未按照规定实施明码标价违法行为,因涉及材料无明细清单和相关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处以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1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