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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诚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武可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82583318220P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汾阳市涧河桥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汾阳市监处罚﹝2026﹞154号
经查,汾阳市诚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大街店是汾阳市诚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汾阳市诚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武可峰,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汾阳市诚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大街店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郭小山,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等,经营方式:零售(连锁);正常营业。当事人于2026年6月9日从汾阳市诚众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购进甲类非处方药“清火胶囊”(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476,产品批号:260205,生产日期:2026年02月27日,有效期至:2028年01月,剂型:胶囊剂,规格:0.5g×36粒,生产企业: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共计3盒,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品开展“买二送一”的活动,即当事人南大街店以买药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甲类非处方药。当事人现场能提供随货同行单、供货商汾阳市诚众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委托书,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对应批次的检验报告书。截止2026年8月5日,上述甲类非处方药“清火胶囊”未销售。另查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31日对当事人南大街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的甲类非处方药“复方穿心莲片”(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053,产品批号:2503110,生产日期:2025年03月21日,有效期至:2027年03月20日,剂型:片剂,规格:24片/板/盒,生产企业: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共计5盒,开展“买二送一”的活动,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汾阳市监责改〔2026〕223号),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8月3日前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及整改图片。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5500元)整。
5500.00元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