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臻美美容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兰宝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783MA8RT4FK45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时代广场7幢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瓯市监处罚〔2026〕145号
经查,当事人涉案过期的医疗器械为其店内员工于淘宝平台购买,当前已无法提供对应购买记录。当事人涉案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为按需从厂家直接进货,当前已无法提供对应进货单据。
因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提供对应购买记录或进货单据,无法核实上述过期的医疗器械及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具体进货数量及进货金额,故上述涉案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货值无法计算。且因当事人系个人经营,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提供对应的销售票据清单,故无法核实使用了上述过期的医疗器械及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消费者数量,无法统计使用上述过期的医疗器械及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服务项目的销售金额,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元
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