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黔昊 | 注册资本:8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76864714394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5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07
(2022)新23民终89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汤阴县方海工程塑化有限公司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2
2022-07-25
(2022)兵执复6号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新疆赛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与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经济建设总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复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4-14
2023-04-11
(2023)新民申19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汤阴县方海工程塑化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23
2022-07-20
(2022)新23民终89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汤阴县方海工程塑化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44536.7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31
2021-03-09
(2021)新2327民初4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玛纳斯县振坤物流有限公司与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11-03
2018-10-29
(2018)兵08执22号之二
探矿权纠纷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总公司探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6-09-21
2016-09-21
(2016)兵08民初28号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诉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总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6-06-07
2016-06-07
(2016)兵08财保3号
探矿权纠纷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诉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总公司探矿权纠纷案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18号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工业园区西区北面办理1宗临时用地,权属为国有,用地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止。在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该公司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要求交回土地并复垦,该公司对部分临时用地进行了复垦,两条用于运煤运灰道路未拆除拒不归还。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该公司超出批准用地范围,擅自占地修建大门和进厂道路、消防站及停车场等附属设施。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非法占地。
对宗地一、宗地二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10283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占用的10283平方米国有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10283㎡×10元/㎡=102830元。对宗地三、宗地四、宗地五非法占地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8474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的8474平方米国有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即:8474㎡×5元/㎡=42370元。
以上两项罚款共计145200元。
145200.00元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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