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2701419840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准旗川掌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7
(2025)内06民终115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
准格尔旗信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3-12
(2025)内0622民初21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准格尔旗信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3
2024-08-20
(2024)内0622民初2991号
排除妨害纠纷
郭**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01
2024-12-05
(2024)内0622刑初417号
非法占用农用地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xx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x、王*等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39480.00元
刑事案件
2
2024-02-01
2023-11-23
(2023)内0622民初450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17
2018-07-05
(2018)内0622刑初177号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訾**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117292.00元
刑事案件
4
2016-09-07
2016-09-07
(2016)冀0392民初479号
不当得利纠纷
中房联合集团河北能源有限公司与秦皇岛金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秦皇岛恒富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5-06-04
2015-06-04
(2015)海民初字第3889号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原告秦皇岛恒富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聚能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梁煤矿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doc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准煤监管罚〔2026〕41017-1号
1.重大爆破高危作业实施前,未按监管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综合信息平台线上事前报备,无系统报备留存记录;
2.采场东侧非工作帮运输主干路坡度10%,1240-1250排土场联络道路坡度10%,1310-1320运输道路局部坡度11%,1270-1290主干运输道路坡度10%,坡度超过道路设计值8%的规定;
3.1号边坡雷达基站长期未开展巡查检查及日常维护;
4.采场+1280m平盘台阶高度13.06m,+1335m平盘台阶高度12.2m,台阶高度超过设计值10m的规定;
5.1260剥离平盘高温火区未设置警戒线及警戒标志,火区管控不到位;
6.1270剥离台阶坡顶有4处悬空松动危岩,未及时开展清理处置,边坡坠石风险未消除;
7.配电室未配备检测用具和绝缘用具;开关箱门未上锁,3月以来每月巡查1次,不符合每月2次的要求,巡查次数不足;
8.集水坑三台潜污泵电缆入坑处有浮石及垮落砸伤电缆的隐患,人员无法入坑巡检;
9.集水坑配电室30KW水泵开关无接地故障保护功能。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为1.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2.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3.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4.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5.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30,000.00);6.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7.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8.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9.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39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6-08-26
2
蒙(准)煤监管罚〔2026〕41007号
1.煤矿采场内存在老空区,批复的煤矿开采境界及排土场变更设计说明书中要求采空区上部采剥作业最小安全厚度为18m,现场检查时作业的1260剥离平台距离煤层平均厚度为14m左右,不满足最小安全厚度的要求;
2.煤矿未配备地质或测量专业专职边坡管理人员:
3.宝裕建设集团壕赖梁煤矿项目部只有项目部经理王良与宝裕建设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其余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均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4.宝裕建设集团壕赖梁煤矿项目部未建立机电、测量、采矿专业专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5.未将实际揭露的小窑巷道填绘至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6.查看工业视频,4月27日,+1260剥离平盘在作业的2台挖掘机间距不足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
7.查看工业视频,4月27日,+1260剥离平盘待装的矿用自卸卡车提前进入单斗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之内。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 处罚:分别1.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2.对煤矿处人民币叁 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3.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4. 对煤矿处人民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5.对煤矿处人民币参万元整的罚款 (¥30,000.00);6.对煤矿处人民币参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7.对煤矿处人民 币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24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6-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