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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宥仕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薛永富注册资本:2.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2MAE74A9B5M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办事处体育路98号20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潼南市监处罚〔2026〕731号
2026年2月20日,当事人委托潼南区潼创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设计、制作含有“止痒”以及“妇科、白带”等内容的广告。2026年2月27日,当事人委托南区潼创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在拼多多平台“宥仕嘉个护进口专营店”店铺的“苗霸四方?苦参黄柏抑菌洗液”商品的首页发布含有“抑菌止痒、去除异味、清洁滋润、日常护理”内容的图片广告和含有“苦参洗液妇科瘙痒以为异常白带杀菌止痒情节阴道私处护理液”内容的文字广告;在商品详情页面发布含有“强抑菌、急救各类瘙痒症”“抑菌皮肤形成保护膜隔绝病毒真菌、止痒修复患处屏障缓解痒痛症状、消炎减少炎症介质释放加速消红肿褪白斑”等内容的图片广告。2026年6月14日,当事人删除上述含有“止痒”“妇科”“消炎”“瘙痒症”等内容的广告。上述涉案广告费用为28元。 另查明,上述广告涉及的商品“苗霸四方?苦参黄柏抑菌洗液”为普通消毒用品,不属于药品,其包装及说明书上均未载明该商品具有“止痒”功效和疾病治疗功效。 截至本案调查终结,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未造成人身、财产、声誉受损,上述广告已经在网上发布,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元整(¥170.00)。
17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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