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亮田农资有限公司柳城二塘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龙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2MA5KNL955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城县凤山镇二塘村民委村委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城市监处罚〔2026〕154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3日以900元/吨(22.5元/包)的价格从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公司购进“老字号鹿寨TM 鹿寨钙镁磷 中量元素肥料”肥料4吨(25kg/包,共160包),购进总货值为3600元。当事人以25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老字号鹿寨TM 鹿寨钙镁磷 中量元素肥料”肥料,总销售货值(含已销售和未销售)为4000元。截至2026年5月20日,已销售“老字号鹿寨TM 鹿寨钙镁磷 中量元素肥料”肥料30包,获利75元。
“老字号鹿寨TM 鹿寨钙镁磷 中量元素肥料”肥料外包装正面标注的内容是:老字号鹿寨?鹿寨钙镁磷,钙镁磷含量≥18%,Ca+Mg≥25%,PH值:6-11,执行标准:NY/T3830-2021,登记证号:农肥(2023)准字18770号,净含量:25kg,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3号4楼410室,电话:400-033-2228。
其外包装背面标注的内容是:产品使用说明,本产品系多元素农用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含有植物生长所必需的钙、镁、磷等多种中量元素、连续多年施用不会使土壤酸化,可以促使农作物抗病、抗倒伏、抗干旱。达到高产、稳产的效果。本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晒、防爆裂。施用时集中施在作物根群附近,与农家肥、碳铵配施效果更佳。制造商: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合格证:名称:见外包装,总养分:见外包装标示值,净含量:见外包装标示值,执行标准:按外包装标示执行,检验员:01生产日期:2025年12月08日,生产单位:见外包装地址:见外包装。
其外包装侧面标注有:老字号鹿寨?,鹿寨钙镁磷。
上述““老字号鹿寨TM 鹿寨钙镁磷 中量元素肥料”肥料外包装上标注有“本产品系多元素农用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含有植物生长所必需的钙、镁、磷等多种中量元素”,但外包装上未标注有“钙、镁”的各单养分含量(以元素单质的质量分数计)。不符合《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7.3.4.1“中量元素肥料 应分别单独标明各中量元素养分含量及标明的中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含量小于4%的单一中量元素不得标明。”的规定。
“老字号鹿寨TM 鹿寨钙镁磷 中量元素肥料”肥料外包装上标注的制造商是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本局向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柳城市监协查〔2026〕4301号),请其协助调查:1.外包装上标注的产品名称为老字号鹿寨TM鹿寨钙镁磷中量元素肥料是否是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生产?2.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与该肥料外包装上标注的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关系?3.该产品外包装上的商标 是谁设计和使用的?
2026年4月9日,本局收到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的《关于对<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宽市监函字﹝2026﹞35号),其回复的内容:1.涉案鹿寨钙镁磷中量元素肥料均非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生产;2.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与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存在租借肥料登记证行为;3.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对核查的两个“鹿寨+图形”商标设计和使用情况不知情。
2026年4月13日,本局向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柳城市监协查〔2026〕43011号),请其协助调查:1.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材料能证实上述外包装上标注的产品名称为老字号鹿寨TM鹿寨钙镁磷中量元素肥料是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生产(有没有相关的协议)?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相关的材料能证实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生产肥料的外包装的内容就是上述肥料外包装的内容?2.上述肥料如果是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购买上述肥料的支付凭证?3.上述肥料如果是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其通过什么交通工具运输?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提货的相关证明?4.该产品外包装上的商标 是谁设计和使用的?
2026年5月15日,本局收到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的《关于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其回复的内容:1.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仅能提供宽甸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证号产品共同开发生产协议、肥料登记证[农肥﹝2023﹞准字18770号];2.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涉没有购买来函所涉肥料的支付凭证;3.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陈述系通过货车运输,没有提货相关凭证;4.来函所涉及化肥包装上的“鹿寨老字号+图形”商标为广西鹿寨禾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和使用,该公司称上述商标处于申请中。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隐匿、伪造产地、生产日期或者失效日期,隐匿、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地址、条形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并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老字号鹿寨TM 鹿寨钙镁磷 中量元素肥料”肥料130包(25kg/包);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伍元整(¥75.00);
三、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1275.00)。罚没款上缴国库。
1200.00元
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