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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怡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奚正丰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007349796921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长宁路平安山庄32幢2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市监处罚〔2026〕6-185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1;罚款壹万陆仟元;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伍拾元。
16000.00元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2
芜市监处罚﹝2026﹞7-133号
现查明,该记录缺失原因为2026年1月5日,维保人员进行半年维保时填写维保记录但未找到维保记录本,单独填写了一份半年维保记录并未及时归档,后经寻找已找到该份半年维保记录。当事人的电梯维护保养档案未妥善保存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罚款伍佰元。
500.00元
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3
祁市监处罚〔2025〕48号
经查,你公司于2002年2月20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从事电梯销售、安装、维修、改造、保养服务及零配件销售等业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34012-2027,有效期至2027年4月9日。前述2台电梯使用单位均为黄山市祁红诚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维保单位均为你公司,你公司采用电子维保记录形式记录电梯维保情况。2022年12月24日,你公司与电梯使用单位黄山市祁红诚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合同载明你公司维保位于祁门县祁红诚瑞大厦内的6台电梯,维保期限自2022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止,6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用为54000元。你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和2025年1月4日安排电梯维保人员林某辉、方某辉对位于祁门县祁红诚瑞大厦内的2台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电梯具体情况如下:1.单位内编号:诚瑞1-办-单,登记证编号:31103410242016033388,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单位内编号:诚瑞大厦1-办-南,登记证编号:31103410242016033387,设备品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你公司维保人员在维保前述2台电梯时均未按照半月保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对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底坑进行维保,但维保人员在电梯电子维保记录中虚假勾选;同时,维保期间2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在电梯入口处及周围放置安全警示牌等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你公司每年向黄山市祁红诚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电梯维保费用为3000元/台,每台电梯半月维保费用为120元/次,2台电梯2次半月维保获利480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你公司有行政处罚记录。
1;罚款壹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捌拾元。
10000.00元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