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新玲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0MA7KT1ED4K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4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8
(2026)赣0502民初3293号
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6-01-30
(2025)赣0502民初7823号
劳动争议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5
(2025)赣0502民初7823号
劳动争议
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
聂**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5-10-09
(2025)赣0502民初7511号
劳动争议
李**
樟树市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6〕296号
2026年6月2日,我局食品经营科在开展医疗机构检查中发现,我市16家医疗机构在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时,存在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2026年6月8日,执法人员赴新余银河医院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25年共完成10165人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实际体检项目包含常规内外科检查、甲肝戊肝肝功能检测、胸片(排查活动性肺结核)、皮肤体征检查、眼科(视力、辨色力)检查;未开展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筛查项目。当事人统一按照90元/人的打包套餐标准收取体检费用。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体检收费价目说明、体检项目清单等证据材料。2026年6月23日予以立案调查,2026年6月25日,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设置、收费标准、项目落实情况开展询问调查,确定其违法事实。本案未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开展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按照90元/人的打包套餐标准收取体检费用,团体体检可享受更低优惠价格。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6〕31号)规定,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为:(一)霍乱;(二)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三)伤寒和副伤寒;(四)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五)活动性肺结核;(六)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当事人未按照该文件规定的必检项目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服务,未对法定必筛的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开展筛查。因当事人实际收费低于各项体检项目分项合计收费标准,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减轻处罚如下: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