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味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才芬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CMHGQB0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临湖路8号附8号(友鼎食品工业园一期33栋)33-2(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353号
经查,当事人系2023年06月16日依法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临湖路8号附8号(友鼎食品工业园一期33栋)33-2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活动。
2026年4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包装库房及生产车间等进行检查,未发现被举报产品“香料包”的库存及留样,在外包装材料库房发现了被举报产品使用的“香料包”标签贴纸。“香料包”标签贴纸上显示有:““香料包”,净含量:400g,产品名称:香料,配料:辣椒、小茴香、香砂仁、白豆蔻、陈皮、桂皮、香菜籽、八角、花椒、香茅草、香叶、白芷、沙姜等,执行标准:GB31644,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0011651327,产地:重庆市江津区,生产商:重庆味泰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临湖路8号附8号(友鼎食品工业园一期33栋)33-2”,营养成分表中显示能量每100克1029KJ,NRV%为14%,蛋白质每100克1029KJ2.0g,NRV%为3%等内容。经查,上述“香料包”生产领料记录显示配料有山楂片,但上述“香料包”配料表中未标明,用“等”字代替;另发现上述“香料包”标签中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为每100克1029KJ,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的能量营养成分参考数值(NRV)为8400 kJ,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计算公式为NRV % = ×100%(X为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 NRV为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能量占营养素参考值 (NRV)的百分比应为12%( ×100%=12%),故上述“香料包”标签中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占营养素参考值 (NRV)的百分比标示有误。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香料包”3批次,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25日、2026年2月4日分3次全部销售给了重庆蜀渝曹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价格均为17元/袋,规格:400g/袋,具体情况如下:生产日期:2025年12月22日,共生产2千克,共计5袋,销售金额共计85元;生产日期:2026年1月20日,共生产4千克,共计10袋,销售金额共计170元;生产日期:2026年2月3日,共生产12千克,共计30袋,销售金额共计510元。按销售价计算,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料包”货值金额共计765元(17×45=765),违法所得共计765元(17×45=765)。
2026年5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产品库房及生产车间等进行检查,未发现被举报产品“辣卤红油”和“卤汤包”库存及留样,在外包装材料库房发现了被举报产品使用的“辣卤红油”和“卤汤包”标签贴纸。“辣卤红油”产品上显示有产品名称:辣卤红油,净含量:500g,配料:食品用香精辅料、食品用香料,执行标准:GB30616,生产许可证号:SC10350011651327,产地:重庆市江津区,生产商:重庆味泰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临湖路8号附8号(友鼎食品工业园一期33栋)33-2;“卤汤包”产品上显示有产品名称:卤汤包,净含量:500g,配料:食品用香精辅料、食品用香料,执行标准:GB30616,生产许可证号:SC10350011651327,产地:重庆市江津区,生产商:重庆味泰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临湖路8号附8号(友鼎食品工业园一期33栋)33-2。当事人生产的“辣卤红油”和“卤汤包”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30616-2020),食品用香精的定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伍佰贰拾陆元整(¥2,526.00);3、警告。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