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至仁同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四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贵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5773422168Y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培黎广场西北师大青年教工1号楼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罚〔2026〕35号
2026年5月7日,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胡俊、王翠霞依法对甘肃至仁同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四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5773422168Y)经营场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天王补心丸)。在今年2026年4月23日,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就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磷酸奥司他韦颗粒”(规格:15mgX10袋,生产批号:6002512002,生产厂家: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对该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兰安)市监责改字[2026]执-15号。2026年5月7日执法人员检查其整改情况时,发现该公司仍存在“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对甘肃至仁同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四分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2
(兰安)市监罚﹝2026﹞35号
2026年5月7日,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胡俊、王翠霞依法对甘肃至仁同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四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5773422168Y)经营场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天王补心丸)。
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3
安医保处罚﹝2026﹞5号
经查,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该单位存在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违规金额8929.8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8929.85元1.3倍罚款,计11608.81元
20538.66元
兰州市安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6-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