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徽省同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阳光大药房人民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默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23MA8NWPY01P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人民路振兴街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6﹞56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办理了《营业执照》,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人民路振兴街对面从事医疗器械、药品零售经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7日购进医用外科口罩(平面挂耳型)150袋(10片/袋),生产许可证编号:豫药监械生产许20240031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42140092;规格:大号(17.5cm×9.5cm);型号:无菌平面耳挂式;生产批号:2501010608A;生产日期:2025年1月1日;失效日期:2026年12月31日,购进后当事人在美团平台未销售。当事人于2025年12月初在美团平台上开始经营医用外科口罩(平面挂耳型),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展示的上述医用外科口罩(平面挂耳型)医疗器械注册证显示有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02142096;生效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失效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2026年4月22日,我局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和美团平台上经营有医用外科口罩(平面挂耳型),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展示的上述医用外科口罩(平面挂耳型)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过期。2026年4月22日在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后,当事人已及时将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更换。当事人采购上述医疗器械时索要了供货者的销货凭证。2025年4月21日,我局发现当事人存在网络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红外体温计)展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过期的行为,2025年6月27日我局对当事人网络销售二类医疗器械展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过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利市监处罚〔2025〕721号)。在本案调查期间内,我局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照移送犯罪案件的标准,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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