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9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桂林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81772397087C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井冈山大道26号(新城区翠海华庭小区会所楼四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3
(2026)赣0881民初108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2
2026-04-08
(2026)赣0881民初41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3
2025-12-16
(2025)赣0881民初1990号
承揽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4
2025-11-04
(2025)赣0881民初16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龙**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5
2025-04-21
(2025)赣0502民初2809号
承揽合同纠纷
亚洲富士长林电梯(新余)有限公司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6
2024-05-31
(2024)赣0881民初63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杨*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7
2024-04-22
(2024)赣0881民初63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杨*
吉安市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8
2024-04-15
(2024)赣0826民初62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省广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法院
9
2024-04-12
(2024)赣0826民初62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省广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吉安市泰和县人民法院
10
2024-03-19
(2024)赣0881民初4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新余市瑞兴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31
2025-04-27
(2025)赣0502民初280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某某电梯(新余)有限公司与井冈山市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11-01
2023-06-25
(2023)赣0881民初84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刘**与井冈山市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10-06
2024-04-19
(2024)赣0826民初626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江西省某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井冈山市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8-02
2024-01-09
(2024)赣0881民初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杨*与井冈山市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7-02
2024-02-18
(2024)赣0881民初29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7-02
2024-02-18
(2024)赣0881民初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井冈山市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新余市瑞兴成套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07
2020-02-24
(2020)赣0881民初71号
追偿权纠纷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郑**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62207.22元
民事案件
8
2020-04-07
2020-02-24
(2020)赣0881民初72号
追偿权纠纷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郑**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81052.88元
民事案件
9
2019-07-01
2019-06-21
(2019)赣0881民初42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876.2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井市监处罚﹝2026﹞134号
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0日注册成立,经营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井冈山大道26号(新城区翠海华庭小区会所楼四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涉及到专项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2026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自2023年7月起,在翠海华庭停车场对外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停车费。该停车场出入口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停放20分钟内(含)免费;停放2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收费3元;停放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收费5元;停放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收费10元;停放3小时以上至24小时(含)收费12元,上述收费标准自开始收费以来未发生变更。 当事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停放时长在20分钟以内应当免费的车辆,收取了10元、15元的停车费用。因当事人停车管理平台无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支付数据,又无纸质台账,导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收费明细无法查询、无法统计违法所得。经调取现有可追溯数据核实,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期间,当事人通过上述违规方式多收取停车费用合计320元,违法所得认定为320元。 2026年5月13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井市监(价)责退〔2026〕505131号),责令其限期向消费者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交10元的退款凭证。
1.没收违法所得310元;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井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