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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春林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春林注册资本:2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02697325218J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379号(文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驻市监处罚〔2026〕319号
当事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涉嫌价格欺诈行为,具体如下: (一)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超标准收费。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临床诊疗规范》等规定,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二级医院限收96元/单肢,实收108元/单肢,每单肢多收12元,涉及多收费条数5条,违法金额总额为60元,当事人为“二级综合医院”,,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已将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44.70元没收,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15.30元。 (二)留置导尿超标准收费。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临床诊疗规范》等规定,留置导尿收费标准为3.6元/次,当事人留置导尿第一天和每加一天同时收费,涉及多收费条数197条,违法金额总额为709.20元,当事人为“二级综合医院”,,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已将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528.35元没收,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180.85元。 (三)静脉穿刺置管术项目取消后仍记账。2023年3月1日起该项目取消后仍有记账,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临床诊疗规范》等规定,静脉穿刺置管术收费为10元/次,涉及多收费条数72条,违法金额总额为720元,当事人为“二级综合医院”,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已将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536.40元没收,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183.60元。 以上违法费用合计1489.20元。当事人为二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1109.45元,已被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没收,并处1倍罚款;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379.75元。本案认定的违法所得为379.75元。
1、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252.15元;2、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379.75元。罚没合计631.9元。
379.75元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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