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春林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春林 | 注册资本:2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02697325218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379号(文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驻市监处罚〔2026〕319号
当事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涉嫌价格欺诈行为,具体如下:
(一)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超标准收费。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临床诊疗规范》等规定,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二级医院限收96元/单肢,实收108元/单肢,每单肢多收12元,涉及多收费条数5条,违法金额总额为60元,当事人为“二级综合医院”,,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已将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44.70元没收,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15.30元。
(二)留置导尿超标准收费。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临床诊疗规范》等规定,留置导尿收费标准为3.6元/次,当事人留置导尿第一天和每加一天同时收费,涉及多收费条数197条,违法金额总额为709.20元,当事人为“二级综合医院”,,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已将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528.35元没收,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180.85元。
(三)静脉穿刺置管术项目取消后仍记账。2023年3月1日起该项目取消后仍有记账,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临床诊疗规范》等规定,静脉穿刺置管术收费为10元/次,涉及多收费条数72条,违法金额总额为720元,当事人为“二级综合医院”,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已将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536.40元没收,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183.60元。
以上违法费用合计1489.20元。当事人为二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部分占74.5%,为1109.45元,已被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没收,并处1倍罚款;个人自费部分违法金额占25.5%,为379.75元。本案认定的违法所得为379.75元。
1、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252.15元;2、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379.75元。罚没合计631.9元。
379.75元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