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钤阳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桂香 | 注册资本:33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21MAC8TCHR6N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安仁路北侧(环保公寓)A、B幢A2(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6〕278号
经查明,设备编号为311036050020190076的电梯2次维保记录中,机房照片4月26日控制柜门朝右开,5月11日柜门朝左开控制柜门朝向不一致。依据《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十条:“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其维保记录格式、内容和要求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系统的,其数据在保存过程中不得有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更改,确保储存数据的公正、客观和安全,并可实时进行查询。”,结合本案当事人维保员工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未落实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行为发生。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当事人对此进行了全员维保流程学习,加强员工对维保工作流程规定责任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该台电梯维护保养费用358.33元/月,违法所得179.17元/次。
1、没收违法所得179.17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2
渝市监处罚﹝2026﹞1号
经查,当事人应于2025年10月31日按期对渝亲苑小区16栋左梯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据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显示,当事人的维保人员何敏强、桂兴梅于当日9时40分进行了维保人脸签到,10时45分进行了维保人脸签退。但根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调取该小区监控视频发现:维保打卡记录所示的时间段内维保人员并未实际在场作业,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一楼未设置任何维保作业警示围挡,维保人员未在维保系统内真实上传实时的现场维保照片就完成了系统维保打卡任务;维保人员实际进入该电梯所在单元楼的时间为8时21分,离开时间为9时1分;经比对小区监控视频与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中的人脸签到、签退照片,发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中进行人脸签到、签退的桂兴梅并未实际参与维保作业,不是实际维保人员。 当事人与新余市信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约定当事人对新余市信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管理的渝亲苑小区内4台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电梯保养费用为3240元/年/台,合同总价为12960元;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5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每半月至少应进行一次维保,即单台电梯每年需完成至少24次维保。经核算,该小区16栋左梯电梯单次的维保费用为135元,截至10月31日,在合同约定周期内共计进行维保10次,累计收取维保费用135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35元; 2.罚款人民币11000元。
11000.00元
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