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发铁合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国宏 | 注册资本:338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926756654282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右前旗天皮山冶金化工工业园区581县道南、辰东西路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6
(2024)内0926民初239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察哈尔右翼前旗天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2
2024-09-02
(2024)内09民终1278号
劳动争议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5-16
(2024)内0926民初1025号
劳动争议
林**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4
2023-03-20
(2023)内09民终334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北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3-03
(2022)内0926民初105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保新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6
2023-03-03
产品责任纠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保新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7
2022-09-13
(2022)内0926民初105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保新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8
2022-09-13
产品责任纠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保新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9
2022-06-07
(2022)内0926民初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北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10
2022-04-08
(2022)内09民终367号
劳动争议
芦**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8
2024-07-19
(2024)内0926民初1025号
劳动争议
林**、内蒙古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55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12-19
2022-08-22
(2022)内0926民初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无锡某科技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12-18
2023-05-30
(2023)内0926执650号
民事
武**、内蒙古察右前旗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245022.77元
执行案件
4
2024-12-12
2024-11-25
(2024)内0926民初239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察哈尔右翼前旗某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察右前旗某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1-25
2023-03-16
(2022)内0926民初105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保新风机制造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55779.00元
民事案件
6
2022-07-05
2022-04-20
(2021)内0926民初1445号之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乌兰察布市华泰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市祥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25
2022-02-21
(2022)内0926民初227号
劳动争议
芦**、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25
2022-01-27
(2022)内0926民初111号
劳动争议
芦**、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5-14
2021-07-06
(2019)内0926民初64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包头市祥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28424.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5-14
2021-07-06
(2019)内0926民初43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内蒙古察右前旗蒙发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祥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应急罚﹝2026﹞执法6号
1.存在4#水封排水器有毒气体报警器未设置专用接地线;2.气柜配电室东侧煤气管道配电箱防爆螺栓未紧固,处于失爆状态;3.4#煤气排水器伴热带接线箱的线路个别接线口断开;4.煤气包区域煤气管道的连接法兰(4根螺栓)未静电跨接;5.氩气气体阀站未设置现场区域报警器;6.燃气锅炉房缺少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仪等问题。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分别给予你单位五万元以下罚款和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你(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本机关的相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且上述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举报,具有从轻情节,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38条C档、第39条B档和《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5万元,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万元,合并罚款7万元(大写: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0元
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