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熙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翠云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321MA5KCKW24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熙龙湾小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5
(2026)桂13民终170号
执行异议之诉
广西来宾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脱壳收企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背盘侠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5-15
(2026)桂13民终241号
执行异议之诉
广西来宾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脱壳收企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背盘侠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6-13
(2024)桂1321民初6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熙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李**,黄**
忻城县人民法院
4
2024-06-13
(2024)桂1321民初61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熙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李**,黄**
忻城县人民法院
5
2022-12-23
(2022)桂1302民初6523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来宾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柳州市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和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x**,广西厚成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熙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来宾市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新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州市地满鑫矿业有限公司,柳州市创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熙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广西忻城县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忻城县信裕商贸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6
2022-12-23
(2022)桂1302民初6523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来宾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黄**,柳州市和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新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陈*,黄*,李**,李**,广西厚成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创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熙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王**,王**,来宾市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彭*,黄**,柳州市地满鑫矿业有限公司,王**,广西忻城县信裕商贸有限公司,柳州市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王**,刘**,黄**,黎**,广西熙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潘**,广西忻城县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7
2022-11-29
(2022)桂1302民初6523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来宾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李**,来宾市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新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熙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地满鑫矿业有限公司,黄**,王**,彭*,王**,广西忻城县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刘**,黎**,柳州市和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柳州市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广西忻城县信裕商贸有限公司,李**,王**,陈*,柳州市创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厚成投资有限公司,王**,潘**,广西熙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李**,黄*,王**,黄**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8
2022-11-29
(2022)桂1302民初6523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来宾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柳州市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和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x**,广西厚成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熙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来宾市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新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州市地满鑫矿业有限公司,柳州市创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熙龙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广西忻城县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忻城县信裕商贸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31
2024-06-24
(2024)桂1321民初61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忻城县某某联社与广西某某酒店有限公司、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08935.74元
民事案件
2
2024-07-31
2024-06-24
(2024)桂1321民初6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忻城县某某联社与广西某某酒店有限公司、黄**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44371.15元
民事案件
3
2023-08-16
2023-06-07
(2023)桂1302民初2231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来宾金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西忻城县熙龙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41125.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忻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 3月 10日从南宁市长生林酒店用品销售部购进洗发露(名称:亮布花洗发露、净含量:20kg,备案人/生产企业名称: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生产日期:20251130,有效期:20271130,有“合格”标识)和沐浴露(名称:亮布花沐浴露、净含量:20kg、备案人/生产企业名称: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生产日期:20260103、有效期:20280103、有“合格”标识)各2桶,单价均为每桶95元,进货价总共380元。自购进后,酒店工作人员将该洗发露和沐浴露自行分装到每间住宿间浴室挂壁上的小盒子里供顾客使用,盒子的外观标识只有“沐浴露 BODY”和“洗发露 HAIR”字样,除此之外无任何关于盛放的洗发露和沐浴露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标识标签。至2026年5月9日案发当天,当事人已将该洗发露和沐浴露各分装1桶,各剩余1桶。当事人能提供该洗发露和沐浴露的购进票据、供货者的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但未能提供其进货时查验了化妆品备案情况的证明。 上述剩余的1桶洗发露和1桶沐浴露的标签标注的备案编号相同,均为苏G妆网备字2014001465。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该备案编号对应的产品名称为“园花沐浴露”,备案人是扬州市红星日用品厂,产品包装平面图、立体图与该洗发露和沐浴露的包装不一致,该备案编号不真实、不准确。2026年8月11日,经执法人员再次核查,1桶洗发露已被当事人用于清洗拖把,剩余7.3kg;1桶沐浴露未被使用。 另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购进上述同款洗发露和沐浴露分装至每间住宿间浴室挂壁的小盒子里供顾客使用,未按规定在小盒子上标注化妆品应当标注的备案人、生产企业、使用期限等内容。购进洗发露19桶、沐浴露29桶,两者购进总数为48桶。沐浴露的购进单价均为每桶95元;11桶洗发露的购进单价为每桶96元,8桶洗发露的购进单价为每桶95元,货值金额共计4571元。 经核算,当事人分装的洗发露和沐浴露的货值金额共4761元;标签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洗发露和沐浴露的货值金额为129.67元。因当事人为顾客提供沐浴露、洗发露没有单独收费,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1.警告; 2.罚款1600.00元,上缴国库; 3.没收标签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洗发露1桶(剩余7.3kg)和沐浴露1桶。
1600.00元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