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锦马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彩凤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MACGH65N2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云周街道十八江村2幢(瑞安市御来贸易有限公司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6〕1505号
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龙雷鞋业”的店铺销售涉案的“卡春夏季款软底透气豆豆鞋男2025新款懒人休闲鞋韩版潮流百搭开车鞋子”的产品,并在该网店商品标题宣称产品“鞋面材质:皮革”的广告内容,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鞋面材质:皮革”品质的证明文件。另,当事人于2025年9月委托设计含有“鞋面材质:皮革”内容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25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对其处罚款1000元。 (上缴财政)
100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