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博泾宾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少芬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398735217H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路5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宝处〔2026〕132026000324号
现查明,当事人系宾馆服务提供者。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3日和2026年2月28日分2次从生态科技新城盛意辰酒店用品经营部购买净含量均为5Kg的洗发露(苏G妆网备字2025001172)和沐浴露(苏G妆网备字2025001173),每次购买4桶洗发露和4桶沐浴露,,共计16桶。上述16桶化妆品进货总价为720元。自2025年12月25日起,当事人在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路518号的经营场所将上述化妆品分装至小瓶后免费提供给宾馆顾客使用,未对外销售。上述小瓶的瓶身无标签信息且当事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自行配制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72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6年3月23日,当事人已自行销毁小瓶装无标签化妆品,后已为消费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已改正违法行为。 另查明,当事人系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当事人自 2026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路518号的经营场所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制售热食早餐。当事人先后于2025年12月25日和 2026年2月25日分2次从上海亿阳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制售热食早餐的食材,货值金额共3433元。因当事人在开展宾馆经营活动中免费向住宿顾客提供早餐,未单独收费,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6年3月23日,当事人已主动停止食品经营活动。
罚款,罚款0.2000万元,没收物品
2000.00元
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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