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洁神清洁用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汉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02MA0Q9HQQ4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向华办西头道街金鹏综合楼半地下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靠山市监处罚〔2026〕15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南孚聚能环电池7号、南孚聚能环电池5号是从推销上门人手里购进的,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现场鉴定证明为侵权商标产品,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当事人于2026年4月4日从推销上门人手里购进的南孚聚能环电池7号共购进了1020粒,销售了12粒,购进价格每粒为1.3元;销售价格为每粒为3元,违法经营额:3060元。当事人于2026年4月4日从推销上门人手里购进的南孚聚能环电池5号共购进了720粒,销售了85粒,购进价格每粒为1.3元;销售价格为每粒为2.6元,违法经营额:1872元。合计违法经营额为4932元。
综上,涉案产品经营额为4932.00元,因该店为个体工商户,未建立财务账册,只能以负责人口述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5000.00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