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蕙岚 | 注册资本:5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200601086217N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皂神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03
(2023)冀02民终9873号
劳动争议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李**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4-19
(2023)吉0282民初8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桦甸市吉正钻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胡**
桦甸市人民法院
3
2022-10-28
(2021)黔0115民初161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杨**,廖*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4
2021-02-25
(2021)冀0203民初3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5
2021-02-25
(2021)冀0203民初3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东煤地质一0七队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6
2020-05-26
(2020)辽0603民初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王*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7
2020-05-12
(2020)冀01知民初3号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长年TM公司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5-12
(2020)冀01知民初3号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T***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1-06
(2020)辽0603民初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王*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10
2019-06-06
(2019)冀0203民初399号
等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国兴金石钻探设备有限公司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20
(2025)冀0203执7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钟志勇;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2
2022-08-07
(2022)冀0203民初1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3
2015-04-25
(2014)茶法民二初字第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裁判文书
茶陵县人民法院
4
2015-04-25
(2014)茶法民二初字第5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市金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唐山市金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湖南]茶陵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9
2024-01-04
(2023)冀02民终9873号
劳动争议
某某(唐山)股份有限公司、李**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5-23
2023-04-20
(2023)吉0282民初8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桦甸市吉正钻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66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29
2021-12-20
(2021)冀0203民初11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9-30
2020-11-30
(2020)冀01知民初3号之一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长年TM公司、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9-29
2021-09-28
(2021)湘0224执恢21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唐山市金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张*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3-24
2021-03-02
(2021)冀0203民初3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省东煤地质一0七队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934.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9-14
2020-05-26
(2020)辽0603民初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127.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9-02
2020-08-25
(2020)湘0224执恢13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唐山市金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本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6-17
2018-05-25
(2017)冀0203民初17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市金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与赤峰国兴地质勘探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7757.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6-16
2018-04-26
(2018)冀0203民初2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市金石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67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交综执(十)02简罚(2026)024号
2026年08月26日15时36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支队二大队接到G7京新高速路网监测中心电话:称在G7京新高速(巴彦淖尔段)北京到新疆方向K955+000m处发生交通事故。16时00分,执法人员郭冬海、周振喜到达事故现场,经执法人员与养护、交警共同勘验调查:2026年08月26日15时00分,吕晓东驾驶金石钻探(唐山)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冀BJS526),在G7京新高速北京到新疆方向K955+000m处发生交通事故,碰撞应急车道护栏。损坏公路路产如下:1.防阻块16个、2.波形防撞护栏板10节、3.波形防撞护栏板立柱7根、4.护栏板端头1块、5.波形护栏板螺丝16套。上述事实,证据资料1:现场图片4张,用以证明涉事车辆损坏公路路产的事实;证据资料2: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一份,用以证明驾驶员身份信息及驾驶资格合法有效;证据资料3:涉事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所属公司法人身份证一份,用以证明涉事车辆所有人及车辆所属公司法人身份信息合法有效;证据资料4:车辆所属公司营业执照一份,用以证明车辆所属公司营业资格合法有效;证据资料5:交警事故认定书一份,用以证明涉事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证据资料6:涉事车辆电子保单一份,用以证明涉事车辆承包保险公司及理赔责任有效;证据资料7:陈述材料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一份,用以证明当事人承认损坏公路路产的事实予以佐证。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元)
1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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