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宗龙 | 注册资本:3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MA725D3W5Y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77号30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兰交执城二罚(2026)安-1号
由陇南市政府2025.9.6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查阅资料的方式发现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存在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未做到全覆盖。我队执法人员接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案转办的要求.通过对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档案检查中发现2025年7-9月甘A71363黄牌.甘A71398黄牌两台车停运.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未在安全生产和教育记录档案中如实记录车辆停运及中断的情况。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及《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一般档次裁量标准。给予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决定处以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5-08
2
粤汕交罚﹝2026﹞00279号
2026年1月28日10时14分,我执法人员在汕梅高速月浦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有使用甘AB8284大型普通客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经调查,郑小平驾驶甘AB8284大型普通客车运送旅客,车上乘客43人,运费包含在旅费中,由公司结算。本次行程共5天,主要在潮汕地区旅游,1月27日该车在梅县机场接客,1月31日送机,全程不抵达甘肃。本次行程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司机手机提供的客运标志牌照片与实际行程不符,现场无法改正,该车处于营运中。当事人实施该违法行为属本年度第二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复印件、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6-02-09
3
粤汕交罚﹝2026﹞00281号
2026年1月28日10时14分,我执法人员在汕梅高速月浦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有使用甘AB8284大型普通客车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经调查,郑小平驾驶甘AB8284大型普通客车运送旅客,车上乘客43人,运费包含在旅费中,由结算。本次行程共5天,主要在潮汕地区旅游,1月27日该车在梅县机场接客,1月31日送机,全程不抵达甘肃。本次行程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司机手机提供的客运标志牌照片与实际行程不符,现场无法改正,该车处于营运中。当事人的本次违法行为不符合“首违不罚”情形,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复印件、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200.00元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6-02-09
4
粤汕交罚﹝2026﹞00283号
2026年01月27日10时54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石炮台路石炮台公园附近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使用甘AC1934大型普通客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向当班司机吴亚军、随车导游及车上乘客取证,该团乘客连同导游共16人,均于2026年1月26日抵达潮汕地区,于2026年1月27日乘坐该车开始本次行程。全程均在潮汕三市,于2026年1月30日在潮汕地区结束本次行程。该车包车客运标志牌为潮州-兰州,标志牌有效期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10日。你公司该违法行为属本年度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6-02-09
5
粤潮交罚﹝2026﹞00091号
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甘肃乐途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使用甘AB9804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
2000.00元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