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焕灿 | 注册资本:4.8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EK7J7X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潭南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8
(2024)浙0702民初7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金华市百旺食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7
(2024)浙0702民初7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金华市百旺食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8
(2024)浙0702民初7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金华市百旺食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3-21
(2023)皖民终87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达利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3-03-02
(2023)皖民终87号
著作权权属
达利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22-01-10
(2021)浙0282民初1274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8
2025-03-05
(2024)浙0702民初7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某食品厂;金华市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6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自然资规执法罚决字〔2025〕第000126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于2009年,未经批准擅自在慈溪市周巷镇潭南村的集体土地上动工建钢棚、房,用作厂房。经现场勘测:违法用地总面积539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275平方米,棚占面积11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积975平方米,建筑面积4375平方米。该地块在慈溪市周巷镇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2005)中显示的地类为农用地(其中耕地4897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5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8平方米);在周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中均为规划建设用地地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5390平方米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39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总占地面积539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275平方米,棚占面积11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积975平方米,建筑面积4375平方米;
3、对非法占用的5390平方米农用地(其中耕地4897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5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8平方米)按每平方29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56310元。
156310.00元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8-12
2
慈市监处罚〔2024〕985号
当事人2024年1月19日生产的芝士咸蛋黄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当事人生产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040元,罚款50100元,合计罚没款52140元。
501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0
3
慈市监处罚〔2024〕311号
-
当事人生产菌落总数超标的饼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1785元,罚款50000元,合计51785元。
50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