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彭仕君中医综合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斯义 | 注册资本:8.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5MAAC7PXW4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北城大道393号16幢1-1-商业1,1-1-商业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云阳市监处罚〔2026〕417号
经查, (案件事实)?当事人是2022年3月1日依法登记成立,在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北城大道393号16幢1-1-商业1、1-1-商业2从事中医诊疗等活动,持有诊所备案凭证,许可证编号PDY00240950023517D2122,备案日期2026年2月3日。。门市招牌“云阳彭仕君中医诊所”,共两个门市,分为正面和侧面。
2026年6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当事人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北城大道393号16幢1-1-商业1、1-1-商业2的云阳县彭仕君中医综合诊所对其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执法人员在正面门市后面的拆零药品柜上方发现4瓶氨茶碱片,具体情况如下:其中1瓶氨茶碱片产品批号240304,生产日期2024年3月10日,有效期至2026年3月9日,其余3瓶氨茶碱片产品批号241016,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1日,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0日;氨茶碱片外包装其余标示一致,均为:国药准字H14020283,0.1g×100片,生产企业: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均未开封。售价:0.08元/片。
2.侧面门市为就诊区、收银区、中药展示区,执法人员在中药展示柜中间层的中间靠右位置发现1袋合成樟脑,产地江西,规格:净,数量:100g/袋,批号:220601,生产日期:2022-6-1,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药品生产许可证号:苏20260295,生产企业:江苏紫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执行标准《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已开封,经现场称重余65克,外包装印有产品合格证。售价0.3元/g。
上述药品均与未过期的药品混放在销售柜,且存放处无“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合格药品区”“过期处理不使用”等标识。
执法人员现场在收银系统查询:氨茶碱片最后一次时间时间为2026年1月24日,不能显示药品批次、生产日期,库存为0;未查询到合成樟脑的库存记录、销售记录。
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药品均从重庆市红旭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并提供了供货商资质和授权书。合同樟脑是2024年6月12日购进,数量0.1,单位kg,金额29.5,提供有随货同行单;不能提供产品批号240304氨茶碱片的随货同行单;执法人员从码上放心APP中查询产品批号240304氨茶碱片的追溯码84192790045752048480,查询到该瓶氨茶碱片从生产企业到当事人处的完整销售路径,于2024年11月26日流通到当事人处。
2026年7月3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五日内提供上述药品的使用记录等。当事人提供了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涉案过期批次氨茶碱片的随货同行单,未提供相关药品的使用记录。
因当事人收银系统中,氨茶碱片最后一次销售时间为2026年1月24日、库存为0,系统中无合成樟脑的销售记录、库存记录,无法查证上述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情况,故认定无违法所得。药品货值金额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的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为准,氨茶碱片的货值金额为:8元(0.08元/片×100片=8元),合成樟脑的货值金额为19.5元(0.3元/g×65g=19.5元),上述药品货值金额合计27.5元(8元+19.5元=27.5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依法扣押的涉案氨茶碱片1瓶、合成樟脑(65克) (价值¥ 27.50)。
10000.00元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2
云阳医保处罚字﹝2024﹞第11号
1.串换药品;2.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违法报销医保基金6334.21元,处罚款6334.21元。
6334.21元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0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