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大河镇荣荣平价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江荣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7MA4977GH0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黄梅县大河镇京川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6〕195号
经查,上述海飞丝“去屑洗发露”当事人自一送货上门张姓供货商购进的,共购进10瓶,销售4瓶,购进价35元/瓶,销售价50元/瓶,剩余超过使用期限的6瓶放在经营场所待售,货值金额合计3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销售台账及相关税费、水电费、场地费等证明,日常的相关支出属于固定支出,与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毫无关联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你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6瓶海飞丝“去屑洗发露”);2、处以 10000 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4
2
黄梅市监处罚〔2024〕9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由濯港齐姓供货商送货上门18瓶“洋槐蜜”用于销售,进价20元/瓶,销售价25元/瓶,货值金额450元,因当事人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第(一)、(二)、(五)、(八)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五)、(八)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18瓶“洋槐蜜”),并处以1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