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龙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02MABQD5M64A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颉庄乡西二环2626-5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0
(2025)冀0602民初3462号
合同纠纷
河北辰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3
(2025)冀0602民初3331号
劳动争议
王*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3
2025-07-30
(2025)冀0602民初3216号
劳动争议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王**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4
2025-07-30
(2025)冀0602民初1984号
劳动争议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王**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5
2025-02-21
(2024)冀06民终9144号
劳动争议
黄*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3-07
(2024)冀0602民初643号
合同纠纷
河北兴冀事务所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01
2026-04-17
(2026)冀0602执252号
劳动争议
保定某有限公司;王*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6-06-01
2026-04-17
(2026)冀0602执253号
劳动争议
保定某有限公司;王*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8-29
2025-07-08
(2025)冀0602执1557号之一
其他案由
易**与保定某某体检中心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4
2025-05-30
2025-03-27
(2025)冀0602执372号之一
其他案由
穆**与某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5
2025-04-25
2025-03-05
(2024)冀06民终9144号
劳动争议
黄*、保定某某体检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69579.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竞市监处罚〔2026〕2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13日从河北庚迪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了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品1盒(内含3支),进货价为910元,生产厂家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172400146,生产日期:20251112,失效日期:20260210,3支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品中的1支于保质期内使用完,剩余2支分别用于2026年3月7日的开机测试和2026年3月24日的仪器维修换针测试。2支过期的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品货值为606.67元。
保定竞康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过该公司医疗器械质量的投诉举报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情况,参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四)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之规定,具有《河北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对“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从轻处罚的情节“符合《规则》从轻处罚情形之一的”所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过期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品2支;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