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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喜满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史海宝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311MA0L15AD5G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下荫营村南区新城雅馨园小区综合楼底商B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郊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0号
2026年8月1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任乾军、谷利峰对山西喜满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下荫营村南区新城雅馨园小区综合楼底商B段,法定代表人:史海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11MA0L15AD5G)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伍千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罚款。通过调查违法行为的事实,考虑到经济形势,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且该单位整改态度积极。依据山西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晋消发〔2026〕2号)第二部分第4条,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类别1类或者其他情形的,属于轻微处罚阶次的违法行为,量罚幅度为5000元≤×≤1.4万元,
定给予山西喜满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阳泉市郊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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