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伟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5MA2A1BUF9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元和街道霞晓桥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5
(2026)浙1125民初6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魏**
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宗**,黄**
云和县人民法院
2
2026-09-03
(2026)浙1102民初564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丽水市天天洗涤有限公司
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3
2026-08-27
(2026)浙1125民初1514号
劳动争议
徐**
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云和县人民法院
4
2026-08-24
(2026)浙1125民初1377号
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
云和县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云和县人民法院
5
2026-08-06
(2026)浙1125民初1377号
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
云和县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云和县人民法院
6
2026-08-04
(2026)浙1125民初12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和县家和福茶馆
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云和县人民法院
7
2026-08-04
(2026)浙1125民初1328号
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王**
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云和县人民法院
8
2026-06-24
(2026)浙1125民初6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魏**
宗**,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云和县人民法院
9
2026-05-21
(2026)浙1102民初2932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丽水市天天洗涤有限公司
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10
2026-04-10
(2026)浙1125民初698号
魏**
云和嘉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宗**,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浙江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云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5-25
2026-03-19
(2026)浙1125民初623号
劳务合同纠纷
何*;云和某店管理有限公司;云和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56.36元
民事案件
2
2026-04-07
2026-03-16
(2026)浙1125民初4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和县某某水产店;云和某某管理有限公司;云和某某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702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6-03-23
2026-02-05
(2026)浙1125民初1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XX五金店;XX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76.50元
民事案件
4
2025-06-04
2025-05-29
(2025)浙1125民初690号
委托合同纠纷
某管理有限公司;尤**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3﹞1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2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2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202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